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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关系亲子健身中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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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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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对社会也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让人矛盾的是,在目前这种社会状况下,我们无法使用封闭和压抑的方法去避免他们通过各种有害的方式尝试性爱。

    但是,处於青春期的青少年,进行有规律的性生活却非常有利於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身心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方面的重要性,并找出一种无害的、正常的方式来疏导他们的性渴望,满足他们的性需求,保证他们健康的成长。

    首先,这种方式必须是健康的、正常的(异性间)性行为。

    其次,这种行为是不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的。

    第三,这种行为应该是在成人指导和控制下的。

    那麽,如何去寻求一个更加合理、无害的方式来解决孩子们的生理需求呢?这样看来,青少年既然不能从外界获得性满足,那我们只能从家庭内部来寻求解决办法了。

    家庭是社会中独立的个体单元,家庭内部对社会来说是隐私的、封闭的,家庭对社会外界的影响是非常微小的,家庭本身又是和睦的、具有亲和力的,所以很多复杂的事情在家庭里都可以很好的解决。

    在原始社会,人类的性行为是建立在寻求性快感的基础上的,生殖只是快感後没有意识和计划的结果。

    当然,在那个时期人类是没有乱伦禁忌的,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认识到近亲生殖的危害,才逐渐形成了乱伦禁忌。

    从现代家庭来看,家庭成员之间的性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并不在於性活动本身(它是隐秘的,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而在於这种行为对当事人的身心所造成的影响,而现在,我们进行避孕是很容易的。

    排除了这一个因素,就要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性行为是否会对当事人造成其它伤害的因素,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父女及兄弟姐妹之间的性行为,因为婚前丧失处女贞操的事实,必定会对女孩子造成或多或少的伤害。

    但对於身体成熟的母亲来说,母子性行为(这里指基於母子间相互爱护的、有节制的、可以控制的性爱)与家庭其他成员间发生性关系相比,除了社会伦理及个人观念不允许外,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对当事者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

    於是作者接着阐明母亲的作用:因为男子性慾最旺盛的时期在16至18岁左右,而女子性慾最旺盛的时期在30至45岁,男女之间对性的需求在年龄上有巨大的差异,也就是说,只有少年和中年妇女在生理要求程度上是对等的。

    为了适应这一客观要求,我们为什麽不可以在母子之间进行互补呢?基於母子亲情的这种互补,实际上更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那麽,处於青春期的青少年是否可以通过母亲的帮助来解决性需求呢?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合理性。

    第一,母亲是一直伴随孩子成长的最亲密的异性家庭成员,她最疼爱、最了解孩子,在性问题上,可以更容易与孩子进行沟通。

    第二,母亲是成人,她有着成熟和健全的思维,在处理家庭性关系中,她有着更开阔的大局观念和更周密的对待方式,可以更合理地引导孩子的成长(这是区别与姐妹的重要一点)。

    第三,母亲有着丰富的性生活经验,在处理孩子的性需求时,她的方式会更加科学。

    第四,母亲是孩子的家长,出於对孩子身体健康的考虑,他们对孩子的性生活会有一个有节制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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