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世外桃源。
帐篷由一块块的兽皮缝制起来搭在木制的支架上,也有用树枝搭建起来的帐篷,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水果,隔壁的帐篷里则是捕获来的小动物,一群女人坐在一边忙著给它们剥皮,然後上架烤制。
看见我,他们都停下手里的活儿好奇的瞅著我。
就像向导所说,我在他们这里格格不入。
首先便是相貌与肤色,部落里的人常年赤身裸体接受阳光的照射,肤色近似棕黑,发出油亮亮的光彩,而我整日待在校园里苍白的可以;然後是装束,为了避免被丛林里嚣张的蚊虫叮咬,我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不像眼前这群人,几乎可以用赤身裸体来形容。
所以他们注视我的目光里有好奇,也有恐惧,小一点的孩子甚至被妈妈捂住眼睛不准看我。
想我宋新雨虽不是什麽国色天香,好歹也钓到了程昱那样不错的男孩,现在几乎被看做是怪物,果然还是审美观的不同。
我不由的在心里叹气,互觉一阵失落──不过转念一想,要是得了他们的喜欢被迫留在这里岂不是更加糟糕?径直穿过整个部落,我被带到一位老者的面前。
看他坐在高位的兽皮椅子上,想必是部落的首领。
果然,其他人对他叽里咕噜一顿後,他便把视线放在我的身上。
我偷偷问向导:「他们在说什麽?」他压低声音说:「大概是对首领说明你的来意。
等会儿不管他们让你做什麽,你都照做。
别惹急了他们,我们就安全了。
」我点点头。
那首领对我勾勾手,示意我上前去。
我走到他面前,忍著被上下打量的无奈──或许在他们眼中,我就是动物园里的观赏兽──还努力挤出一个象征和平的微笑。
那谁谁谁不是说了吗,人类最美的也是最容易沟通的语言便是微笑了,何况在我的记忆中,南美中的土著居民并不会将笑容视为敌意的表现,於是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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