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肉壶还要舒服呢。
稍等片刻,感到后颈处一阵轻微的刺痛,着装完成了。
理应瘫倒在地的我不可思议的站了起来,双脚足尖点地,步履轻盈的离开了
我的卧室。
我自然是做不到这一切的,但是来自大妈妈的礼物,我的衣服做到这些是轻
而易举。
通过一根模拟成神经的触手搭上我的神经网络,感受着我的行动意志,替我
完成这一切。
这就是大妈妈送给我的完美礼物,一个温暖的衣服,一个完美的玩物(其实
少女你才是玩物),一件坚固的铠甲,还有一张自由在森林游荡的通行证。
*********************************
**********************************实
际上,应该只有我管大妈妈叫大妈妈,外界来说,大妈妈的名号应该叫:「湮莫
跎」
其意为永恆的不朽,人类在这片大陆的历史已有十三万年,在这期间,旧神
陨,新神先。
无数的新晋传奇在大陆上掀起波澜壮阔的史诗,也有不少老牌传奇因意外殒
命,无数的王朝兴起也有无数的王朝灭亡,但是南方森林,一直佔据着这一片地
方。
没有人能够破坏这裡的森林,也没有人击败过位于这片森林的大妈妈。
不朽仍有机会被杀死,但是佔据这片森林的「湮莫跎」,一直存在。
但是这些和我没甚么关係,大妈妈就是大妈妈,从我第一眼看到的,把我养
大的,给了我一切的,都是大妈妈给我的,所以大妈妈就是大妈妈。
但我并非是大妈妈的孩子,只能算是领养的吧。
真正生我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被抓做奴隶,然后被奴隶商人驱赶
-->>(第10/1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