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按住他一顿拳打脚踢打得那人“姐姐妹妹”“亲娘亲奶奶”大声讨饶。
她把他的衣服裤子包括短裤衩全部剥下来给自己穿在身上然后抱着她自己的衣服扬长而去留下那个老家伙赤身裸体蹲在嗖嗖的冷风中哀嚎。
奇怪的是这一次她没有嫌那个老男人脏他的那身破烂她穿在身上竟然觉得比在家时穿新衣服还要高兴和舒坦。
她把自己原来那身衣服送到当铺换了两个铜板然后到一个卖烧饼的小店里坐下来饱饱吃了一顿。
第4节:盗贼
俗话说是金子
总会发光的。
吴雪梅当乞丐当了不到两个月她就顺利转行成了一名盗贼。
当盗贼虽然危险但是这个行当比乞丐可要强多了至少不缺吃穿。
事情的起因是她有好几次在大街小巷为争抢东西跟其他乞丐们大打出手她强健的体魄和灵活的身手被一个小盗贼团伙的头子看中了。
那人姓柴名贵排行老大。
柴贵大约三十五六岁中等个子外表文质彬彬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他是以偷盗为生的。
很难想象他从十五岁就开始干这一行已经有了差不多二十年的经验了。
柴贵先是请雪梅去一个小饭馆吃了一大碗红烧肉然后提出要她入伙。
那碗红烧肉做得不怎么样硬硬的像是老母猪的肉猪皮上的毛也没刮干净。
可以吴雪梅却吃得津津有味如同吃山珍海味一般。
她经过这几个月的煎熬心里只想着怎么生存下去早已不再做那个当巾帼英雄的美梦了。
她同意加入柴贵的盗贼团伙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到了这个步她哪里还能挑肥拣瘦选择自己的“职业”呢?好在柴贵并不需要她亲自出手去偷东西她的分工是望风和掩护。
她现在的一举一动都尽量模仿男人只是她说话的声音还是比较难掩饰的。
她想柴贵这个老江湖肯定能看出来她是个女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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