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能当场击毙就绝不抓活口,以免浪费牢房。起初我只觉得这种做法实在太没人性,对于人命的处理实在太过草率。可是真正轮到我自己去接触这种死罪犯时,却逐渐觉得,若是要保住他们一条命,反而更加困难。除了他们本身极具危险、常常暴力拒捕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我自己慢慢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那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命案可以说大大超出了我原本的认知。比如一个大学生用斧头砍死了他的房东以及房东的妹妹,再比如一个有钱人家的家庭教师奸杀了那家的女主人。最糟的一次,我目睹一个男人用砖头砸死了一个小姑娘。我不想描述她的死状,但我从她的身高可以看出,她最多不过十五岁。我用短棍把那个男人打得浑身骨折、血肉模糊、脸上五官歪七扭八。他趴在地上大声向我求饶。我把短棍砸在他身上,拿出霰弹枪,切成致命弹,却还不打算杀死他。我瞄准他的脚,打算打断他的四肢后,任凭这个人渣流血致死。但一只手按下了我的枪口。我不用回头便知道那是大哥。
“别拦着我。”我说。“你有权抓捕他,也有权击毙他,但你无权折磨他。”
他说。于是他夺过我的霰弹枪,把子弹全部退掉,再把枪扔回给我,接着掏出自己的手枪,冲着地上半死不活的男人头上开了一枪。那人不再出声了。“你根本没有准备好。其实抽调你这样的新兵来一线本就是个大错。”“我不觉得我的做法有什么问题。”“既然他已经无力反抗了,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打他?如果你觉得他罪大恶极,为什么不把他抓起来或是直接就地处决?你刚才的枪口可不是照着致命部位瞄的。”“这种人,本就不配死得痛快。”我反驳道。“那么你的行为根本就不是执法。你只是在发泄而已。一旦你习惯了把气撒在罪犯身上,总有一天你会变得跟他们一样。从现在起,没有我的允许,不许擅自行动,也不准再携带致命弹。什么时候你把自己磨平了,就什么时候再来找我谈。”这是那天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从大哥入伍之后,整个人就完全变了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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