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你们杀死,就总有一天会饿死,你杀不杀我们,对于我们来说又有区别吗?”我一时无言以对。“你们把好人逼成了罪犯,然后心安理得地把罪犯抓起来打死,这就是你们的工作,对吗?”
“罪犯终究是罪犯。”“那好,你开枪吧。”她直挺挺地站在我面前,再一次凝视我的眼睛。我手中端着枪,却感到畏惧了。我们对峙了半晌,最终退缩的是我。
“你们走吧。罪犯就该去你该去的地方,不要再让我看见。”我转过身去,不敢再看他们,急匆匆地往回走,生怕自己改变主意。“等等!”那个女孩忽然叫道。
我停下了脚步,慢慢回过头。她走过来,把一条金闪闪的项链递给我,“这是抢来的东西,你把它交回去吧。”我还没来得及回话,她便离开了。我昏昏沉沉地回到总部,面对询问,支支吾吾地说犯人逃走了。但我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只是被要求写一份简单的报告交代情况。我胡编乱造了一番,最后说罪犯逃进了狗肉巷(我将这个名字涂掉,改成荣耀巷)。上级收了这份报告,从此没有任何回音。
而我甚至都忘记了提起那条金项链的事,也根本没有人问过我。直到我晚上睡前收拾衣服,那条项链掉在地上,我才重新意识到它的存在。我将那条项链抓在手里,彻夜无眠。从那天起,我开始觉得我自己就像个笑话。过去我常常以这身漂亮的制服为荣,现在却怎么看都觉得恶心。过去我尚且可以用“维护秩序、匡扶正义”这种冠冕堂皇的话来安慰自己,现在这种自欺欺人的东西却已被撕得粉碎。
我究竟是在做什么呢?我生来就是个废物,如今凭着家庭的一点关系,顺利穿上了这套漂亮衣服,向着更多的废物摆出盛气凌人的姿态——这就是我曾自诩为正义的工作?
之后几天我再没去报到过。我带上自己所有的储蓄金,跑去自己最熟悉的那间窑子。说来奇怪,如今外面又穷又乱,唯有买卖女人的地方一如既往、甚至比往常更加的繁盛热闹。
“怎么今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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