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淮瑾心里有点苦涩。
赵之恒连他们养的狗叫什么都不记得。
“你忘了吗?你当时非要养的阿拉斯加犬。”赵之恒强调了一遍,像极了自己做错事还要把锅扣在别人头上的小朋友。
“他叫鱼干。”于淮瑾咬字很重,摄像头还在朝他们的方向转动,他有一种自己正在《爱清保卫战》的错觉。
“你非要这么跟我说话吗?”赵之恒像是叹了口气。
其实于淮瑾能感觉到对方的难堪,他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太不给人台阶下了,赵之恒的问题更是让他的愧疚加重了一层。
“不好意思。”他说。
“鱼干......现在还好吗?”赵之恒见于淮瑾有所退让,见缝插针地又问了一遍。
于淮瑾很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的是二哈,他完全不介意拆家小王子把沙发咬得弹簧蹦出破烂不堪,他就羡慕二哈漂亮的美瞳,也喜欢二哈的行事作风,毕竟有他本人的几分神韵。
可是赵之恒不同意,咬破了家具要重新买,弄坏了东西要找人修,养宠物就是花钱找罪受,何必呢。
那时候于淮瑾年纪还很小,要养就非得养,赵之恒越是不让越要,最后他们两个大吵一架。
赵之恒和他冷战了整整一个礼拜。
于是于淮瑾含泪买了一只和二哈极为相似,但相对来说乖巧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