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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现代]破镜圆不圆(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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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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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解释说这是于淮瑾,和他一起住的室友。

    赵母又问你不是说这房子是你买的吗。

    于淮瑾从娘俩的对话中猜到了赵之恒撒的谎,赵之恒一个专注跑龙套的小演员,剧组平时都不给放盒饭要自己掏钱买的角色,怎么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得起房。

    房产证上唯一的名字是他。

    其实他当时挺想写个赵之恒的名字,权当结婚证了,可是赵之恒的自尊心不同意。以前的他看赵之恒自带十米厚滤镜,认为赵之恒是个不贪图钱财的人。

    不过现在看来,赵之恒的自尊心强到有些扭曲的地步。

    在他父母、亲戚朋友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得志,骗赵母说已经在这座城市落脚,不再像浮萍那样飘飘摇摇。

    于淮瑾那时春风得意,正是红得代言满天飞的时候,他看见赵之恒畏畏缩缩的模样,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对着赵母抛出一个腻死人的微笑:“伯母您好,我是他男朋友。”赵之恒妈妈被他气病了,去医院一检查是肝硬化。

    是个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气出来的,只不过被他气进医院以后检查出来了而已,不管他气不气,毛病就在那里。

    赵母没文化,把什么都归咎在于淮瑾头上。

    赵之恒又不是没读过书,却也猩红着一双眼瞪于淮瑾。

    于淮瑾知道自己理亏,只好对赵之恒道歉。

    赵之恒母亲未婚先孕,清夫跑了,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受尽了别人的非议,他们娘俩受的苦不是于淮瑾这种小少爷明白的。

    赵之恒总是这么说。

    其实于淮瑾家就普普通通,不需要为了生计发愁,但也绝对没有能在娱乐圈捧红于淮瑾的经济实力。

    于淮瑾父母比较开明,随于淮瑾怎么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赵之恒眼里,于淮瑾就是“何不食肉糜”的典范。

    赵之恒对于淮瑾总是怀着不幸者对幸运者的仇恨,而于淮瑾总是抱着幸运者对不幸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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