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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现代]破镜圆不圆(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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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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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说的第一句话。

    他不是完全没察觉经纪公司的异样,不然不会等着合约到期就急着要换公司,但他也是真没想到赵之恒在背后还动了那么多手脚。

    他有时候也想,人可是不断变化的生物啊,既然他在妈妈眼里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孩子,那么赵之恒在他眼里是不是也被优化得过于完美了。

    “明天我打算去把纹身洗了。”于淮瑾忽然说。

    他左手常年戴着手链,就算做爱的时候也没有摘下来过,是为了遮住赵之恒名字的纹身,那是19岁的于淮瑾刚把赵之恒追到手的时候,兴致勃勃去纹的,既不敢纹得太明显怕被妈妈看到了要挨骂,又不想一点纪念都没有。

    尽管后来他向赵之恒炫耀过无数次,纹在左手桡动脉搏动处的小纹身有多明智,赵之恒好像都没有在意过,只丢给了他一句冷冷的,在镜头前要把它遮住。

    赵之恒给他了一包创可贴,所以他的粉丝那时总以为他手腕有复发伤,后来他换了手链,赵之恒觉得那是在讽刺他不会赚钱,他们大吵了一架。

    再后来,他就一直一直戴着手链了。

    甚至都没敢换过什么饰品,毕竟要摘下来,看见那三个字,年轻的时候是得意洋洋的悸动,现在就觉得自己是个蠢逼了。

    但也一直没舍得洗掉,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可能和抱着空糖盒想糖吃的小孩差不多。

    “我觉得要给你营造一个公平的机会,所以——”于淮瑾摸了摸自己的手腕,“我打算把纹身洗掉。”第26章用完就扔26.“你还是别看了,我自己进去洗吧,要不然显得我很蠢。”于淮瑾在科室门口犹豫地踢了踢墙,他本来打算自己过来的,可是江越一定要陪他。

    他一想到手链摘下来能看见那三个字,过去的那些傻事儿全能一股脑儿地从脑海里涌现出来。

    比如非要去赵之恒剧组探班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他的男朋友之类的。

    很幼稚的,曾经。

    “我听说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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