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无目的地瞎逛了几圈,虽然离开了人群密集的地方摆脱了刚才那种随时可能被人砸车抢劫的危险,可我也更加难以找到自己的方位了。
看了看车上的时间,已经十点了,十二点就要和线人接头,要是再磨叽下去,弄不好会被系统抹杀的!——必须得找个人问路了。
幸运的是宋阿姨和馨怡已经彻底睡熟了,没有发现我此时的窘迫。
我在不惊醒她们的情况下降下车速把头伸出车窗四处观察,过了几分钟,终于让我发现一个还算安全的对象。
你好!能麻烦问下路吗?我给你100美元当报酬!
我挥舞着一张崭新的美钞,向墙角一个流浪汉招呼着。
这是个能有七十多岁的黑人老头,头发和胡子都花白了,配上黝黑的皮肤,在黑夜里非常显眼。而且看他那弱不经风的体型,我并不担心会有什么危险。
然而来自二十一世纪和平环境的我永远也无法想象到的是——100美元在这个年代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可以为了20美元枪杀一个人的时代!更何况还是在治安情况最糟糕的黑人贫民区!
一辆老式福特车,100美元,这些足可以让这里的任何人类在夜里变成吃人的野兽!这里就是人吃人的地方!
躺在纸壳堆里的黑人老头慢悠悠地向我走来,就像所有风烛残年的老人一样,晃晃悠悠,好像下一脚就会栽倒一样。
然而在距我只有两米后,他却以超乎我预料的敏捷冲了过来,鸡爪子般干枯的黑手牢牢地抓住了我的手腕,藏满泥垢的指甲因为用力过度甚至都刺破了我腕部的皮肤!
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块后端缠着破布的尖锐玻璃碎片直接顶住了我的喉咙,我感觉有一丝丝热热的东西从我发痛的喉咙慢慢渗了出来,直到我看见被血染红的领口时才意识到,那热热的东西赫然就是我自己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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