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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大导演(1章-1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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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大导演(1651-1655)(第9/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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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六百五十四章内娱巨震2!正当很多人还在震惊于王大少之死的时候,突然是有更多的消息爆料被传了出来,不过跟王大少貌似关系不大,而是跟他的好基友吴亦凡有关。

    不过就是一些老生常谈的捕风捉影,这类传闻很早就有了,在还没回国之前,有关吴亦凡睡粉的八卦就存在了,这又不是什么秘密,甚至很多女粉丝都不以为意,某些女粉丝更是在微博上发言道:“对粉丝最大的尊重福利,就是睡粉”。

    不过很快风向就出现转变,竟然是有疑是被迷奸轮奸的受害者去警局报案,宣称“吴亦凡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参加聚会,都美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而且这个不是她自愿的,疑是是被下了药,而且对方是惯犯,非常的专业,根本就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当时的她太年轻,听信了吴亦凡的鬼话,现在看到陆续是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现,在被那边威胁并收集到了足够证据,联系上了一些受害者后,决定揭露这个人面兽心的真面目。

    ”都美竹早在去年其实就已经闹过这事了,不过当时主要是在微博跟网络上发评论,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蹭热度,想要勒索对方,所以很多人都是当成笑话在看,不过这一次确实是有备而来,据说是联系上了很多受害者,收集到了大量的的实锤,是集体报案,而且还拿到了吴亦凡工作室某员工私自投拍的一些影像证据,所以派出所是第一时间立案,当晚就传唤了吴亦凡过来协助调查。

    在国内判断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标准,其中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往往由侦查机关制定,从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来看,立案标准的意义在于启动刑事程序。

    像吴亦凡这案子就是涉及其中的第十二条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跟强奸罪和轮奸罪是否符合立案标准,进入的刑事程序。

    其中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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