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结合部后,便宣称自己拥抱了自由。
所谓自由,就是上网嘛。
网上冲浪。
大家挤扁脑袋冲往各式网吧、阅览室、电脑房,在炙热的橡胶腐臭中,徜徉于那些个在头脑中被压抑已久的梦乡。
这些梦五花八门,但十之七八是一种想聊QQ的冲动。
我自然也不能免俗,甚至更进一步——大一时还搞过网恋。
对方长我五岁,行走在中国博客的最前沿。
我毫不怀疑她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涂抹那些忧伤的文字,好让自己散发出一股性冷淡的气息。
02年圣诞节时,她给我寄来一只耳钉。
礼尚往来,我不得不通过中国邮政给她搞过去了一顶帽子。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两对便宜货大概刚抵上邮费。
不过吃亏的自然是我,那什么耳钉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敢戴啊。
母亲要是知道,一准把某只僭越的耳朵给扯下来。
出于节俭的美德,在闲置半年后,我郑重地把那枚硕大的宝石蓝耳钉转赠给了陈瑶。
于是后者的耳朵如期发炎。
她恼火地询问原因,我当然如实相告。
理所当然,我获赠了一个大耳刮子,新女朋友也消失了一个月。
但耳洞着实留了下来。
每次看到它,我心里都奇痒无比。
有次我试着询问耳钉的下场,陈瑶立马绷紧了小脸。
她一拳夯在我胸口,甚至掐住我的脖子:「扔了扔了扔了,再提我就杀了你!」如你所见,这就是我的女朋友,凶悍得令人蛋疼菊紧。
但她老也并非一无是处。
比如这个淫雨霏霏的周六下午,在局促的琴房搞起手风琴时,陈瑶就有种说不出的美。
我虚伪地夸赞了两句。
她红红脸,翻了个白眼,抬起的右脚终究没有踹下来。
像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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