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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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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442)(第16/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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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思高皇帝律中,擅阉有厉禁,其下手之人罪至寸砾,而畿辅之俗,专借以博富贵,为人父者忍于熏腐其子,至有兄弟俱阉而无一入选者,以至为乞为劫,固其宜也。
(《万历野获编》)正德二年九月,申男子自宫之禁,令锦衣卫、五城兵马限三日尽逐出之,有潜留京师者坐以死。
时宦官窃权者泽及九族,愚民竞阉其子若孙以图富贵,有一村至数百人者虽严禁亦不之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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