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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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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469)(第2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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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死,钟鍑降庶人,侯氏革封号,收其冠服册命,奸生子随住,不得请名请封,其余坐罪者有差,仍命以其事遍行各王府知之。

    (《明宪宗实录》)正德四年三月,周王为其父悼王庶生子请名封,且言出宫人李氏,乞如汝阳王孙安泛等例。

    礼部议李为乐女,于例有妨,诏以宗支事重,周王不宜冒请。

    令革所生子为庶人,并革安泛等封,仍敕礼部通查各王府乐女所生子女,及禁与僧道剌麻往来。

    于是礼部因言各王府玉牒不载生母,所自考究无乞,自今许镇巡与辅导官查系乐女及非良家女所生,不分已末请名、授封、选婚,俱造册送部,系庶生者俱候镇巡移文,再行宗人府验同玉牒,方为覆请名封,著为令,从之。

    (《明武宗实录》)正德十六年,礼部言弋阳等王府将军、中尉及所生子女,例应袭爵及请名、请封、选婚者,皆因宸濠挟私不为奏请,过期不得授封婚配。

    (《明世宗实录》)嘉靖十一年,初庆庶人台浤既以罪废,长子鼒櫍幼末封,暂敕巩昌王寘銂理府事……然銂……又贪刻,凡子女应请名封婚嫁者,多抑勒不为奏,以是失宗人心。

    (《明世宗实录》)嘉靖二十三年,初胙成王府故奉国将军安滔,尝娶乐妇生子女及妾班氏所生,皆诈称嫡出,至是淑人张氏具奏发其事,都给事中周釆言近例宗室妾媵将军不过三人,中尉不过二人,今一切废格,而诸王府奏选妾媵不言嫡嗣有无,奏报子女不言母妾来历,冒滥滋甚,宜详议例,著为令申。

    于是礼部覆:请各王府自今奏请,娶妾皆明著年齿几何有无嫡子,及妾必例得选娶,所司核实奏报乃许之,诸凡庶生子女应请名封者,皆明著生年月日,及谁氏女第几妾所生,不得以庶冒嫡,以奸生冒庶出,违者究论如法。

    诏允行之。

    (《明世宗实录》)嘉靖二十七年,仍令各王府严宗室婚嫁狎近倡优之禁,所生子女毋得冒请名封,辅导官不谏者重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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