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出于高素质,而是眼前这个比乔念奴还可恶的作精是她的亲妈妈。
她瞥了一眼箱子裡另外一个爱马仕包包,大气典雅,一看就是贵妇必备款。
果断拿起这个包包有模有样的来到高欢面前,抱住高欢才解脱不到一分钟的右臂,摇了起来。
「小欢小欢,这个爱马仕的腰包你是给我买的吧?」额,我的好姐姐啊,你这发嗲发骚的功力还得跟你妈妈多学学哇!但是念在两人已经是管鲍之交,关係铁的不行。
高欢果断点了点头。
啧,陷入被「反目成仇」的母女俩轮流讨好的神仙环境中的高欢心中涌起了新的念头,要不给小白和蒹葭的礼物不用寄了,把她们俩叫在一起让她们也学一哈怎么争宠?本来其实五分钟就能解决的分赃因为女人天生的好斗心硬是拖了一个多小时到了饭点。
看着抱着一堆衣服回了各自房间的高欢不由有些失望,要是母女俩能当面换衣走秀就好了。
算了,还是先吃饭吧,别想桃子了。
省委大院中普通的家常菜放在外面都是宴席的档次,高欢已经逐渐接受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与动物都大,坦然享受着这一切。
晚饭后母女俩估计都忙着回自己房间试衣服,倒没来打扰他。
高欢才有时间赶紧联繫另外两个女人。
小白倒比较简单,高欢打个电话过去三两下就要到了地址,并告诉她会有个惊喜。
高欢虽然离开鹏城很久了,但是每天联繫都不断。
也不用多说,透露一下自己在做生意在创业,到达了领先绝大多数同龄人几辈子都赶不上的地步,然后偶尔几句文艺的情话。
除此之外,高欢还去了南锣鼓巷找了一家看起来应该能看很久的店,在牆上贴了明信片,并告诉了白薇薇,让她高考毕业后自己去寻找,看看有没有这股默契;还有就是某天一时兴起,在一个清吧给了驻场歌手一点钱,自己上台弹着吉他清唱了一首剽窃的民谣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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