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通病,无论犯了什么过错,只要向上帝认罪了或向神父告解了,所有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就是新造的人了…就是这样的心态,养成了这些人有一边犯错,一边认错然后再继续犯错的毛病。
但如果这谬论真的可以成立的话,那这世界那还需要法律?杀人也不用偿命了,只要向所谓的「神」认真悔改了之后…但再换一个角度来说,有些时候「神」还真的挺无辜的,毕竟在这些人认罪告解的时候,所谓的「神」还真的没有下凡现真身的去告诉这些人:「你的罪,被赦免了…」诸如此类的话。
全部都是由这些信徒空想出来的自我安慰,好让自我感觉良好一点…所以「神」并没有错,祂是神怎么敢有人批判祂错呢?错的是人,是乱用神恩典的人曲解了「神」的旨意,洋人称这种心态叫「鸵鸟心态」,我们东方人则叫「掩耳盗铃」。
但无论这个论述多么地荒谬绝伦,还是有人相信了,最起码现在叶咏薇意识里面的「圣女贞德」是相信了,所以她才敢大义凛然地反驳着代表着叶咏薇荒淫无度的「妩媚」。
只是「妩媚」并没有因此而退缩了,反而变本加厉地将本来玩弄着「圣女贞德」阴唇的几根芊芊玉指,一根一根地往「圣女贞德」的阴道里面塞,然后带着淫贱笑容说道:「是吗?婚前的荒唐妳的神原谅你了吗?还真的是方便啊?那妳婚后跟野男人出轨祂是否也原谅妳了?」「圣女贞德」一听到「妩媚」说这番话立马激动得连脸色都变了。
「妳…胡说!」「呵呵呵…我可没胡说,不信妳可以看看大银幕」「妩媚」淫笑得越来越动人,抠挖肉穴的手指头也越来越狠辣了。
这时候,大银幕的画面又播放起另一幕剧情了。
银幕上叶咏薇来到了一间酒吧。
酒吧内散发着微弱的浅黄色灯光,通过微弱的灯光,不难察觉这一刻的叶咏薇是带有一点微微地醉意,看起来是那么地诗意,暗暗地显露出一种朦胧美感。
「我认得这个地方,是他跟我求婚的那间
-->>(第3/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