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综漫收藏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综漫收藏家(15)(第12/21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有关,你现在受的惩罚是九级惩罚的一部分,按照规矩,几乎可以对你做任何事情。

    区区鞭打,我可以无理由的一直鞭打你,也不算出格。

    不提前告知你规则,让你一个个盲试出来,在这个难度下才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个问题也很简单,因为那种事是可以做到的,才会定这样的规矩。

    惩罚的分级既是威慑也是对受刑人的保护,行刑的和受刑的有私怨是很正常的事,故意下惩罚等级之上的狠手,这种事情也很常见。

    所以,只要不是最高的十级惩罚,受刑人都有两个权利来保护自己。

    毕竟,受刑人不是奴隶,基本的权利还是有的。

    第一个是,当受刑者觉得行刑者执行的惩罚超过了惩罚等级的时候,可以进行申诉。

    这种情况下会由专门负责惩罚定级的人进行裁决,如果成功,受刑者免除当此惩罚,如果惩罚已经结束则额外免除一个相应等级的惩罚,没有的话可以留到下次使用。

    免去的惩罚再加上一级的难度后由本来的行刑者接受,而且执行人优先选择原来的受罚方,受罚方不接受才会转交给其他人。

    但是,假如申诉失败的话,受刑者除了当前惩罚要完成,还要多接受一个当前惩罚难度加一的惩罚,难度加一后不足七级的情况下,则执行七级惩罚。

    九级惩罚难度加一,不会变为十级,而会变为两个九级。

    第二个是,为了行刑者滥用刑罚,行刑者执行的惩罚必须是自己也能做的到的,如果自己也做不到,则不能执行。

    假如受罚人觉得自己受到的惩罚行刑人她自己也做不到,就可以提出质疑。

    受罚人质疑的情况下,行刑人必须现场无条件的亲自给受刑人进行演示,证明自己可以做到。

    如果不能证明,受刑者本次惩罚免除,难度等级加一后由行刑人接受。

    当然,如果行刑人证明了自己能做到,那作为代价,提出质疑

-->>(第12/2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