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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红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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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3(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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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冲我摇了摇手,“我不喜欢吃外面的东西,你如果没别的事,那我就先工作去了。

    ”说着将落在沙发上的几本杂志收拾起来,一起抱到客厅角落的放桌上,静坐下来开始动笔写起什么。

    我想她的工作也许是编辑一类的文职,需要安静的氛围,也就不再多嘴。

    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这套房子是四室一厅的大居室,估计少说也有两百多个平方,秦抒的朋友还真土豪。

    既然已经决定住下,我给韩雪发了条短信告诉她确切的地址让她趁早安心。

    然后打车回到北斗七子的小区将自己的行李悉数搬了过来,他们几个虽然有些不舍,但也很懂事地希望我过的好一些,特别是跟韩雪也要和谐(这一句是我加上的,他们还很纯洁)。

    当我忙完一切,在路边随便吃了碗炒粉,回到住处发现洛仙依还保持着原来的坐姿微微皱着眉头似乎遇到了麻烦。

    我也不知道她是几点起来的,但留意到厨房里并没有刚刚使用过的痕迹,便好意到,“需要我帮你去买一份吃的吗,吃饱了才能更好的工作。

    ”虽然她身材很好,衬衣的纽扣随时都好像要被崩开,但那细胳膊细腿的也不经不起饿呀。

    洛仙依仿佛没有听到我小声地提议,嘴里不停地嘀咕着什么,直到稍微凑近两步才听清,“日暮笙歌收拾去--”这一句反反复复,也不知到底为什么。

    我只是随口接到,“万株杨柳属流莺。

    ”不料洛仙依突然很释怀地笑起来,扭头看我的眼神却满是不信,“你也读吴惟信的诗!”从进屋就没看过她这样清澈的笑,一下子见到这半山溪雪顷刻融的美妙神情不由得呆了呆。

    察觉到失态,连忙掩饰尴尬地拍了拍脑袋,“我读书不多,只是恰巧记得这么一句而已。

    ”说起来吴惟信这么一位南宋诗人,名气也不算太大,我读到他的诗当真只是巧合。

    洛仙依也不在意我是谦虚还是坦白,又在稿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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