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生以来,我就征服了双手,征服了双脚,征服了眼睛,征服了嘴巴。
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是我的,那样的天经地义,那样的理所当然。
可它不是,它像是一只活生生的动物。
大多数时候,它睡着;可有时候,却醒来。
在行路时,裤料摩擦的时候;在奔跑后,大口灌下凉水的时候;在韩钊家,听着那台大录音机放出柔音细歌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羞于向任何人发问。
它醒来之后,喉咙便干渴着,像是它在驱使我茹毛饮血。
我想控制它,它却一点一点控制了我。
后来,那滚烫的血越来越盛,哪怕它沉睡之时,也会有一股没来由的热流在体内乱窜。
我变得暴躁,易怒,一触即伤的火。
无人的砖场变成了我喘息的领地。
我把砖堆垒得高高的,四面八方,我藏在中间,好像躺在一口井里。
脱下裤子,阴茎直挺挺立起来,没有了紧绷的束缚,它自由地指着天空,彷佛也会大口呼吸。
我平躺,手脚伸成大字,不再害怕羞耻。
这一刻,我和它和平地共存。
耳边响起一声声狗叫,可砖场是没狗的。
我穿好裤子,踩着砖头爬高,往那处看去。
砖场靠河,碎砖废砖在河边扔了一地。
她踉踉跄跄地在废砖堆上走着,几次差点歪倒。
河里有条小狗,起劲地扑腾,却在水中纹丝末动。
她卷起裤腿,光着白生生的脚,踩进那条小河,一步一步凑过去。
河水没过膝盖,卷起的裤子成了白用功。
她不在乎,伸手托着小狗肚子,把缠住脚的破编织袋解下来,又一步一步上了岸。
裤子上的泥水淅淅沥沥地流在她的小腿上,被车轮碾过的雪。
脚底被河里的碎砖戳破了,她一瘸一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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