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我相信爱情,但是,我不相信婚姻。
在我看来,爱情是基于相互的爱慕。
所谓幕,就意味着欣赏和佩服。
而婚姻,24/7,柴米油盐,吃喝拉撒。
没有人不打嗝,放屁,拉屎,更何况还有基于人性弱点的各种自私和计较,情绪和事业的高低起伏。
有什么样伟大的闪光点,能够经得起这样的磨合呢?就像人们常说的,爱情是盲目的,而婚姻是现实的。
当然,世上不乏长远的相互关心的婚姻,也有默契的相得益彰的夫妻。
但是,这样的婚姻,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很难说里面有多少欣赏和爱慕的成分,或者根本就是一种缺乏勇气的习惯而已。
最近又看到一句话,补充如下,据说出自《海兽之子》世间的感情莫过于两种:一种是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
另一种是相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
理想的情况是,如果你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维持一种像邵逸夫同方逸华那样的关系,两个人既互为对方的爱人,又相互独立,保护了自己不愿意为外人道的一些私隐甚至是毛病。
当然,这样难免还要忍受一些孤独。
可是,谁能够保证,当有人在床的另一侧酣睡的时候,床的这一侧的你,不会仍然时而感到孤苦难眠呢?那天晚上,我在家里坐卧不安,刻意让客厅里的灯一直亮着。
很晚的时候,终于收到了一条短信,带着拉娜一贯的直率:对不起,我并没有想要那么多,也许是女人本能的错吧。
我愿意我们都是对方最好的朋友,甚至是非常好的炮友。
为了不至于引起不必要的联想,我这里要特别指出,短信里所谓的炮友,她说的是friendwithbenefit。
收到这条短信,我不再坐卧不安,但是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样高兴。
然后,又是连着两天的「无线电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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