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知道我是在风月场所工作赚取旅费,不知道会否改变对我的看法?为了达成一个谁都认为正确的目标,而去做一些谁都认为不正当的工作,那是否算是一件肮髒事情?社会阅历不多的我不知道,只是正如萤所说,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面对不愿意的事,也是放下尊严撑过去。
这是所谓不择手段,还是,他们是没有选择馀地。
自那晚以后我和萤没有再提起那天的事,她仍是住在我家裡。
每天下班,我们都会在便利店等候对方,谁先下班便谁先等,一小时、两小时也一直等。
然后一起骑自行车回家。
我想萤是原谅了我,但我仍是感到内疚,萤说得不错,那是她的工作,从第一天认识我便知道她的职业,我是没有生气的理由。
既然那是她的选择,那么,我是否亦应该尊重她的选择?踏入十二月,京都的晚上气温骤降,告诉我们真正的冬天经已到临。
晚上飘起小雪,我和萤扶着自行车并肩而行,慢步回到家裡,用自己的身体炽热对方。
「嗄…嗄…这样…你…你舒服吗?小萤…」「呀…呀…舒…舒服唷…用力…用力…小岳…」除了月事的几天,我和萤每个晚上都有做爱,有时候我担心会否使女孩太操劳,毕竟她跟客人亦有上床。
但萤说没关係,女人是一种可以把性交和做爱分得很清楚的生物,工作就是工作,和跟我私人做爱是完全两码子的事。
「那和客人做爱,你会否有感觉?」有一次我好奇问她,萤嘟着嘴说:「当然会有,你以为身体真是分得那么开的吗?谁拿针刺你,也一样会痛吧?」「那…会有高潮吗?」「讨厌,你怎么问这种?」萤不满说,但仍乖乖答我:「这看对手,有些男人真是很利害,一插进来我便去了」「有那么利害吗?」我滴下冷汗,幻想萤被猛男操得欲仙欲死的表情。
女孩知我下流,连忙闭起我的眼睛:「不准乱想!我是骗你的!从没有高潮,我没跟客人做爱,上房都是玩纸
-->>(第2/1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