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更像是大哥。
他脑子比我聪明,干活比我麻利,伺候主子也比我伶俐。
柳嬷嬷就很器重他,有意培养他,只是狗蛋不在乎。
因为他有自己的打算。
他的卖身契,只签了三年。
三年后,他就会离开这儿,前去省城闯荡。
他不愿意一辈子给人做奴才。
他有志向,他也想做人上人。
还想带家人一起过上好日子。
他给我说过,省城有金山银山,只要逮到机会,就能大赚特赚,衣锦还乡,娇妻美妾,良田千顷。
我想象不出金山银山的样子,从小到大,我最远只去过镇上的市集。
我所能见到的,只有乡里农民的惨况。
乡里的农民,都是自由的,不是别人的奴才,每天想干嘛就干嘛,不会被主子驱使、打骂。
但他们都穷死了,饿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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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做安安稳稳的奴才,比背井离乡的闯荡强太多了。
我理解不了狗蛋的大志,还劝过他,人离乡贱,如果可以留下做奴才,就别去远方闯荡了,柳嬷嬷那么看重他,肯定愿意一直收留他。
而狗蛋也不理解我为何如此安于现状,害怕离开。
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终,我们却互相许诺了,如果他将来衣锦还乡,会买下我,让我在他家过上悠闲的好日子。
而如果他将来灰头垢面的,我就求妈妈,让妈妈想办法重新收留他。
其实,我也隐隐觉得狗蛋才是对的。
有大志是好事。
但我太害怕了,丝毫不敢妄想那种不属于我的好日子。
打从我五六岁开始,我就是个奴才,每日重复做着简单而繁重的工夫,吃着猪狗不如的饭食,挨着最毒的打骂。
一天都末消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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