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郎中道:“颇会熬刑!”荷花儿强打精神,叫道:“青天呵!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潘郎中见她苗条般的身躯,受尽了苦楚,到底只是这样话。
一时无法,只得分付松刑,权把来监了,以待再问。
退至后堂,独自思忖道:“二人俱称冤,且无验,如何定案?看荷花儿堂上词色凛然,倒似个有义气的,莫非果有冤枉在里头?”隔日复讯,荷花儿仍然不招。
用刑拷讯,依然原供。
潘郎中猜疑不定,仍命监禁,留心揣摩。
狱中牢卒可怜她,并不难为,还用银朱与她擦了伤处。
监禁了月余,连讯数回,总是一般。
潘郎中也没奈她何,又无情可察,心甚疑之,狱久不决。
而坊间喧传此事,都道荷花儿通同奸夫,淫毒弒主,悖逆天道,死有余辜。
无不切齿扼肘,俱盼官府早将淫妇明正典刑,凌迟碎剐。
时人皆是其言,不知传者俱属吠声也。
正是:众铄金须化,积毁骨亦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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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神宗万历三年。
是岁,大司寇翁公自南京入为刑部右侍郎,署部事。
这翁司寇名大立,字道生,浙江余姚人,乃是一位讲学之士。
虽有清誉,却是一团烈火性儿,平生最恨淫邪。
其末至京师时,南都已盛传其事,无不切齿痛恨荷花儿者,故翁司寇益不疑。
因愤淫姬弒主,心恨大逆,遂欲速磔之。
及掌刑部,乃召潘郎中诘问道:“荷花儿因奸弒主,何不速决?”潘郎中答道:“二人口口称冤,恐其中别有隐情,故心疑不决。
”翁司寇怒道:“荷花儿奸弒其主,事迹显然,虽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
熬刑强辩,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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