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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使海国擒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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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使海国擒妖记(番外2)(第1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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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后堂房里寻出那襆头衣衫匣子。

    扭开锁,取出襆头,插上展角,将来与王龙戴了,复把绿袍公服穿上,把角带系了,换了皂靴,拿着槐简,坐在案上。

    又叫人拿过几个遭擒被掳的公吏狱卒,大叫道:“吏典人等都来参见!”众人没奈何,只得上去答应。

    王龙笑道:“我这般打扮也好么?”众人道:“十分相称。

    ”王龙呵呵大笑,便叫人把那秋菊,推至案前跪下。

    王龙问那些公吏道:“奴婢因奸,通同谋害主命,律当何罪?”下面一个书吏,颤栗栗的道:“奴婢谋害主命,已行者,当斩。

    已杀者,皆凌迟处死。

    ”王龙道:“甚么已行已杀?这贱婢通奸害主,罪不容诛,便凌迟了,即刻正法。

    ”那些狱卒只得将秋菊绑起,她已剥得干净,倒不须褫衣了。

    一个书吏写下犯由牌,呈递上来,王龙提起朱笔,当厅判了一个“剐”字。

    便将秋菊插了招子,库内推出一架木驴来,于堂口把她抬坐上去,四道长钉,三条绑索。

    此时秋菊已是神魂出窍,吓的如死人一般,雪白的面目,变作了灰黑的骷髅,听人摆布。

    当下王龙传令,命贾有福监斩,领众弟兄监着那班公吏,将秋菊木驴游街,推至法场凌迟处死。

    当下剐了一百二十刀,便将三个狗男女的首级一齐悬于市门示众。

    可惜美貌佳人,聪明男子,若不记万恶头上那第一个字,末必落此一步收场结果,可不慎哉!当下施刑完竣,便在城中传下将令,一面出榜安民,一面救火了火。

    东莞知县一家老小,杀的杀了,走的走了,也不来追究。

    便把县衙库藏打开,应有金银宝物,缎匹绫锦,都装载上车子;又开仓廒,将粮米俵济满城百姓了,余者亦装载上车,将回海岛上使用。

    号令众弟兄,将人马拨作三队,乘船回海岛上来。

    正是:队队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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