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干什么,程默自己也不太清楚。
程默点开微博,随便浏览着上面的内容。
公知大v们在围着一茬又一茬的社会热点唇枪舌剑,自以为图形处理能力高超的女性又在发着各个姿势的自拍,不知道为什么关注的人们还在转发永远抽不到自己的转发抽奖……和往常一样,很无聊。
就在准备关掉客户端的时候,他看到了那条微博。
那是一个微博问答。
有人问一位出名的性研究者,自己的男朋友沉迷于sm怎么办。
程默记得这个词。
作为一个因为无聊而习惯于在网上闲逛的人,他在小学的时候就在一个奇怪的论坛上见过这个词,当时还专门去百度了一下——当然,出来的那些结果很快就让他吓得关掉了王爷.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是小学生了。
怀着猎奇的心理,程默点开了那个问答。
按照那位题主的描述,她的男朋友热衷于她的丝袜与靴子,总是趁着她不注意偷偷去舔,还总是喜欢求她踩自己的脸;不仅如此,他还特别喜欢,总是请求她用手指甚至更奇怪的东西来插自己的菊部地区……-==——==——==——==-……真是变态的家伙。
程默边看边想。
为什么这样的人都有女朋友。
程默又翻了翻评论区。
让他没想到的是,那里竟然有更多的「变态的家伙」——有人说终于找到同类了,有人说自己也想被踩被插,甚至还有人发了一条磁力链接,告诉题主可以按照片子里的方法做……在对某些精虫上脑的人表示鄙夷的同时,程默复制下了那串链接。
不,当然不是对这种东西感兴趣,程默对自己说。
只是为了给这无聊至极的生活,一点点调剂而已。
此时的程默自然不可能知道现在在做的事情到底会导致些什么;就像他不可能会注意到坐在自己后排的那个梳着披肩发的女孩儿。
但总之,就在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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