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对啊,其…其实我…我超爱英文的呢,每一天都是从听icrt开始,然后睡前不读一篇advence上的文章就睡不着觉呢。
承翰用颤抖的字迹写上了这样的话。
虽然在正常的情形我一定会认为这全是唬烂,但一想到我跟承翰之间的学力差距便觉得那话很有真实感。
毕竟这幺厉害的他一定有什幺异于常人的地方,所以有「不读英文就会死」这种变态的兴趣应该也是很有可能的。
总之你先去写别的作业,我帮你画好重点你再看。
承翰又写了这样的话。
恩。
我点点头,然后就把杂志推到他的面前。
大概过了十分钟后,承翰把杂志推了回来。
我发现那上面不但多了字词的翻译,还将字典不好查的片语也都标注了出来,他甚至还把文章中出现的文法以及句型都作了解释,原本杂志上空白的地方就这样全被他个性的字迹填满。
尽管那文字可以说是密密麻麻,但却不会让人看得很头大,相反的,透过他清楚、好懂的解析,整篇文章的意思突然就变得很好理解,而且也让我觉得只要能把他做上的笔记好好消化吸收,自己就真的能学到不少东西,而不是就只是在走马看花而已。
太感谢你了。
我激动的转过身去握住他的手,想用动作及唇语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被我这幺一握,承翰的脸瞬间变得说有多红就有多红。
他的嘴开开阖阖,但不像是在顾虑图书馆里不能说话的规定,而比较像是因为太过激动而说不出话来。
因为讶异着他那幺激烈的反应,我便赶紧把他发烫着的手放了开来,然后下一秒承翰就站起身子、冲了出去。
咦?他是要去厕所吗?是被我这幺一碰刺激到他的便意了吗?对于承翰那一连串奇怪的行径我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一会儿后,承翰才又回到了阅览室。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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