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出生在一个北方城市的小县城里,本地是一个出了名的贫困县,父母在当地一所公办纺织厂上班。
在九十年代那场席卷全国的下岗大潮中也随大流被迫下岗了。
人穷志短,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家里人也不指望我能学出个名堂,我自己也不是那块料,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在社会上鬼混。
那个年代所能接触到的新鲜玩意极为有限,其实我们这些所谓「混社会」的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凑几个钱喝点小酒,之后到处惹是生非、打架斗殴。
那个时候年轻气盛,本县的,周边乡镇的,临县的。
不管老幼只要有惹到我们这伙人,直接就拎上家伙开打。
一来二去的倒是在县里混出点名声,一般人家也不敢来招惹我们。
当然做混混除了四下横行无人敢惹的心理满足外,还经常能勾到马子,总有一些年轻女孩喜欢和我们这些貌似古惑仔的半大小子搅在一起,所以我年纪轻轻的也就品尝到了女人的滋味。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些年轻的女孩不是太来电,我总是喜欢大我几岁的女人那种成熟神秘的味道。
当时的我把这些当成是一件非常风光的事,不过往往嚣张到了极点的时候也就是祸事来临的时刻。
我十九岁那年在一个小面馆吃面和旁边一桌的几个年轻人发生了冲突,我们这边两个人吃了点小亏。
我盛怒之下叫了十来个人过来把那几人打了。
结果有一人肋骨被打断刺进肺子里死了。
因为伤害致死,作为首犯我被判了六年。
等出狱的时候我已经二十五岁了。
父母双双下岗家里本来就很穷,又因为我坐牢不得不上下打点,这时已经负债累累。
我本想找份工为家里分忧,但是本身没有学历,还杀过人根本没人敢用我。
在家闲了一阵终于又和以前的朋友联系上每天在一起鬼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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