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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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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春色(1)(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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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她叹了一口气,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她的手指修长,指甲小巧,未经涂染,也透着健康的淡红,像是十片小小的桃花瓣,骨节纤细秀气,肌肤白嫩柔腻,如酥乳,如凝脂,手背上淡青血脉隐隐可见,一双手腕玲珑纤巧,从棠梨色的圆领衫子的窄袖口中伸出,被那衣料的暗褐之色益发衬得肤光如玉,肌理细润。

    她的手是很美。

    而若以如此美丽的双手,开一瓮新酎的黄酒,取一只葡萄折腹银杯,浅斟慢注,使稠稠的酒液倾泻入杯,漾开醉人的琥珀色,又有几个人不会魂销魄荡,一饮而尽呢?店主便是看中了这双手所能带来的利润。

    而和这样一双手比起来,裴璇的眉目只能算是清秀标致。

    不过,这也是裴璇的幸运:「要是长得漂亮些,怕不就要像那些胡姬一样,干那陪酒的差事了?!去死!」她发了一阵愣,取了块布,仔细擦拭烧缸。

    烧缸平日多在火上,不过唐时烧酒加热多是低温,是以擦起来也不脏手。

    待得厅中洒扫已毕,外头已是红日高照,人声鼎沸。

    她倚在一扇花屏上,漫不经心地向楼下看去,却忽然一愣:楼下已有许多麻衣如雪的士子们走来走去了,有的脸带欢容,眉梢眼角都带着二月的春风,脚步格外轻快,有的色沮势消,步履迟缓,甚至刻意不与他人同行。

    他们身后,也多有人指点,神色或艳羡或同情。

    「放榜了?」裴璇吃了一吓,困意全无,才想起今日果然是春榜张贴的日期,早在五更时,礼部南院门外就该已贴了榜书了。

    该死!这几天酒客太多,她竟然忙得忘了。

    他……他可中了么?那个男子……他该有三十左右了?他的眼角边,已经有了浅浅的纹路,可他一笑起来,那些纹路细细攒聚,反而使他的脸比坊曲间的轻薄少年们,更多了一分温和沉静的味道,并不显出多少风霜之色。

    最^.^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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