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性奴隶饲育日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性奴隶饲育日记(01)(第2/9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来不可分割的义务(三十二)奴隶作为生物财产,不应随意丢弃闲置,对于奴隶的交易买卖都应在政府监督下完成(一百二十八)主人应当保证奴隶的最低生存需要漫长的目录通读数日也难以记全,但归根到底,该法案的核心只有一个,便是为女性奴隶合法化背书。

    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内,全国各地奴化运动频发,领头人高喝女性天生就是下贱的母畜,该理念甚至博得众多女性认可,在大半地区开展性解放运动。

    但不论如何,过去终究只是地方性的现象,并非所有地区都能接受这一点,比如我所在的这一小镇,便是相对保守的地方。

    然而性奴法案的正式通过,就相当彻底撕碎最后的平等。

    就在昨天,法案实施的第一个夜晚,在我们这个向来以保守著称的城镇,人们压抑许久的欲望终于得到官方的许可,女镇长当场被扒光身子游街示众,普通的老百姓纷纷第一时间将自己的妻女签下奴隶合同,让自己的家人作为自己的私人财产,避免被外人随意玷污。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有家人,也并非谁都能第一时间寻到自己的主人获得保护。

    就像我现在床上的这位女孩一样。

    她叫妙雪,林妙雪。

    昨日夜晚,匆匆结束妹妹丧礼的我,从此在这世上真正孑然一身,再无牵挂。

    父母早早离世,留下不愁余生的财产,本以为从此都会和妹妹在遗留下的别墅内度过余生,却不想妹妹突发恶疾,最终抢救无效遗憾离世兴许妹妹是幸运的,她在看到这陷入病态的社会之前就离去了。

    但也有正亲身经历法案带来疯狂的人。

    比如妙雪。

    我是在一处街边拐角的小巷看到她的。

    晚上的雨很大,少女没有任何遮蔽的器具,只能任凭雨水打在身上,又或许,也是在借雨洗去自己眼中的泪花。

    当时的她,衣物已被残忍撕裂,鞋袜不知去向,原因不难想象。

    在法案通过

-->>(第2/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