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是以为老潘作为总监,有权利决定合同履行,所以用视频要挟老潘停止合作。
然后老潘胡扯自己与苏烨有一腿,马长鸣想趁机留下证据,证明苏烨在婚内与第三者私通,进而剥夺苏烨对股份的继承权,再加上自己作为弟弟,和马长利两个人共同持有的股份就可以是自己成为拥有绝对否决权的大股东。
即使不能剥夺继承权,那么苏烨用自己的亲密关系人作为公司合作伙伴,也违反勤勉原则,足可以让董事会剥夺苏烨的执行权利。
而老潘那事,根本就不是事。
不过安宏这会倒是挺高兴,因为谭蕊人没事。
「那为什么又要我带走她呢?」安宏指了指苏烨。
「这公司是我们兄弟创立的,她凭什么靠着陪人睡觉,就能落得公司的决定权,而我们什么都没有?」马长利吼道。
「不用理他」马长鸣吓止马长利,扭头对安宏说:「这些与你无关。
你只要和她做一回,让我们拍下来然后走你们的就行」「商量商量,换个思路行不行?」安宏问。
「你没有资格谈条件」马长鸣说。
「不是条件,只是我在这种情况下硬不起来。
我想换个难度简单点的」安宏说,「你看,我们即使现在走了,苏烨也是公司的股东,走不走都一样。
你们不就是要公司么,我有个更好的建议」「我为什么要听你的?」马长鸣问道。
「合法」安宏轻轻吐出这两个字,看到马长鸣眼睛一亮。
「说说看」马长鸣终于掩饰不住他的兴趣,追问起来。
「公司股权的除了财产之外,还代表着合伙人的资格,而合伙则需要合伙人共同接纳。
苏烨虽然现在有继承权,但是只能继承财产权利,而身份是不能继承的。
你们所有的股东如果不同意苏烨继承那29%的股份,只要掏钱买下来就行了」安宏一字一句的解释着。
「你说的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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