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正拿刀威胁老婆脱衣服,结果住在隔壁的老婆弟弟刚巧起来上厕所,听到动静就喊了起来把他吓跑了。
可事后我听到的一些议论却有很大不同,大家都说这个男的有点冤,他和老婆及另外两个女同学都多次发生过关系,之前也没有人报案,只是当天被老婆家里人发现报案了,被抓进去后连打带吓,就承认了强奸。
至于强奸未遂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警方结案报告上定性为多次武力胁迫强奸,事后也有人和我说过,派出所当天带老婆去医院做了体检,从老婆身体里提取到了物证,最后的判刑依据也正是依据这个来判的。
可惜当时我刚刚在老婆身上尝到了男女之欢,我还是选择相信了老婆和她家人的说法,最后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和她结了婚。
先在想来,这件事的疑点根本禁不起推敲,与其说是老婆和她家里人说慌欺骗了我,不如说我是自已在骗自已。
所以,这件事的真实情况只能是这样的。
第一:这根本不是什么强奸,那个男同学之前就和老婆多次发生过关系,如果是强奸,老婆为什么不早报案?。
最大的可能就是两个人是自愿的,只是这一次不巧被老婆家里人发先了,而老婆的爸妈并不知情,当时正和我谈恋爱的老婆只能说自已是被强奸的,结果她家里人一冲动就带着老婆去报案了。
第二:根本不是强奸未遂,警方通报说的是多次武力胁迫强奸,根本没提过强奸未遂的字样。
虽然我不知道警方带老婆去医院体检时在老婆体内提取的物证是什么,但能够做为法律依据来判刑,那就只能是他留在老婆体内的精液了。
精液都射进逼里了,还能是未遂么?。
第三:她家害怕我知道她被强奸了会不要她,所以故意骗我说强奸未遂。
事实证明,当时年少无知的我非常好骗,让费尽新机的岳母终于得偿所愿,帮老婆掩盖掉了婚前所有的污点,成功嫁给了家庭条件优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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