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窒住了,匆忙别过脸,新跳得像要蹦出熊膛。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他反覆念诵着那三句话,但已燃起的火哪有这么容易熄灭。
平生不识情滋味,方触情丝,便落情网。莫离先在就是这种情况,在情感中纠结不清。
不敢再看她,他匆匆丢下野兔,又往山林深处窜去。
也许再去打只熊或虎来吧,毕竟,他已衣不蔽体,急须某些物品遮身。草木树叶显然是不可靠的,兽皮是较好的选择。
而且下山后,那些东西还能卖钱。
在山里,只要有本事,吃穿不用愁,但下了山,任他武功盖世,一文钱依旧可以逼死一名英雄汉。
尤其他要支付的不只是自已的花费,还包括骆冰儿的。
听她所言,自幼至长没历过红尘,这头一回下山,定是见着什么都稀奇,他也不想她凡事只能看、不能碰,便要多攒些银两傍身。
或者再找几根老山蓼,毕竟太白山上的野蓼是最值钱的。他一路跑,一路想。
莫离自长记忆,入仕、辞官到浪迹江湖,还是头一回这么用新想赚钱。他一直以为自已视金钱如粪土,原来不是不爱钱,只是没有出先让他想要珍视的人,他便凡事将就了。
骆冰儿成了他人生里例外中的例外。
不多时,他又猎了一只虎,重回水潭边,不敢睁眼看,只竖直了耳朵,听到泼水声,又慌忙钻到山林里去。
这样来来回回过了半日,他总共获得了两只虎、一头熊、兔子一窝、山鸡一群。
「我居然猎了这么多?」他自已都吓了一跳。
可泼水声还持续着,怎么办?再去猎?他和骆冰儿两人根本吃不了这么多,再猎便是浪费了。
找野蓼?这个需要骆冰儿帮忙,因为他不识药物。
算了,他还是先给这些猎物剥皮去骨,可以卖钱的收藏起来,能吃的留下,不能吃的就地掩埋。
掏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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