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试呀?」
「每年呢,山庄里都组织两次『牵首会』。
春天一次秋天一次。
牵首会上,有意做性奴的女生和想收奴的主人聚在一起。
相互认识,相互了解。
可以三五一群谈天说地,可以人群中间展示自我,互相有意,就可以邀请对方『深入』交流——主奴双方都可以邀请哟,想做性奴的主动邀主不在少数。
如果双方相互认可,性奴就把自己这块名牌交给主人,主人把它嵌在一个新的项圈上。
有名字的这面朝里,光面露在外边,并且用激光凋刻上主人的名字和性奴的新名字。」
「新名字?」
「恩,成为了性奴,就把一切都交给了主人。从这一刻起名字由主人来决定。主人想刻什么名字就刻什么。而自己原来的名字就被永远的盖住了。像是和过去的自己告别的意思。不过多数主人还是会取原来的名字,或者跟原来名字有点关系的。这之后,主人给性奴戴上项圈,在山庄登记一下,就能成为正式的主奴关系了。」
「原来性奴还能挑主人啊……怎么听着有点跟结婚领证似的?」
「嘿嘿,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像。性奴当然要能挑主人了。没听说过山庄里的三原则么?」
「张姐跟我说过。」
「就是呀,第一个就是自愿原则。要成为谁的性奴,这件事必须是自愿的。」
「那性奴能不能『离婚』?」
「离婚?」
沐儿脑袋摇的像个拨浪鼓,「不不不,不能。性奴是主人的所有物,一旦认了主人就完全属于他,永远没有离开他的权利。除非是主人不想要了,可以把她卖给别人。或者主人触犯了山庄里的法律,性奴会被没收,由山庄公开拍卖。所以要做性奴的话,跟对一个主人太重要了。只有一次自主选择的机会。」
「这比结婚可难多了。」
「是呀,所以大家都非常慎重。牵首会上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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