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里的人对阿姆妮的偏袒也有意见,但不敢表达,因为她是最强的族人,没有人能战胜她。然而部族里最强大的战士却每日在一个外乡人脚下呻吟,整日被干到口水横流。
陈程宇最喜欢在人多的地方羞辱阿姆妮,比如在聚餐时在她身上小便,然后让她舔干净自己的身体。女部落的成员对这些行为并不以为然,在款待客人时她们甚至可以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来,但族长整日对一个外乡人言听计从,就开始让她们有些轻视阿姆妮了。
只不过,阿姆妮依然是部落最强大的战士,每次战斗她都冲在最前。部落需要的是生存,而不是尊严。阿玛随着另外一队人南下,那是她自己的选择。陈程宇自从那次干过她后就再也没有碰过她的身体,她离开得有点悲伤。
一百人的队伍,在荒野上生存太过危险。尤其战争动员令下达后各族的巡防力量降到极致,一些没有臣服狐王的游离部族纷纷迁徙到大荒原里寻找更丰富的食物。
女部落的箭术很差,因为她们用的长弓工艺非常粗糙,而她们惯用的武器是长矛和短矛。更多时候她们掷矛的准头比弓箭还准。用矛肉搏的情况不再合适这支人数稀少的队伍,陈程宇利用阿姆妮的威严,强制让所有成员改用弓箭。
最初几天,因为不熟悉用箭,大伙几乎猎不到食物,差点要饿肚子。陈程宇无奈亲自带队,让五十人摸到一头雄鹿射程内,然后一起抛射。这次终于出现准头,雄鹿身上插了五根羽箭,有一根恰好插在喉咙处。
众人惊诧不已,明明单体低下的准头在换成集体抛射后,居然发生了命中。发生这件事时已经离陈程宇来到这个部落一个半月之久,他已经可以用半生熟的土话和女野人交流。发明了抛射术后勉强解决了肚子的问题,但如此差的准头依然无法满足对敌需求。往后的日子,陈程宇跟众人不断改良弓箭的制造技术。
“客人,不如我们试试核桃木,那种木质非常有韧劲,箭矢应该可以射出更大的力道。”
阿姆妮依然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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