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剑诗篇(第十一卷)723-724(第8/10页)
然后他似乎很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好!”
只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便代表了他对我实力的认可。
胡狼的眼神告诉我,他还记得我,因此我也不需要浪费时间告诉他我是谁,微笑道:“胡狼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胡狼冷哂道:“我一直都吃香喝辣,活得很好。只是想不到当年安吉拉身边的那个小跟班,如今竟已混得似模似样,还学会暗中作梗,坏人好事!”
我说道:“辛库伯爵残害百姓,作恶多端,胡狼大人虽为当世人杰,但你若继续跟随在他身边,最终也只有死路一条。”
胡狼轻蔑地冷哼道:“小兔崽子,你少在我面前装正义使者。自古以来,便是谁的拳头大谁话事,长命百岁的恶人多得是,他们脚下都是好人的累累白骨,他们还专门喜欢养我这种人,为他们铲除那些明明没实力却又爱聒噪的废物。你如果想让辛库伯爵接受正义的制裁,就必须先胜过我手中这把快刀!”
我轻轻点了一下头,淡淡笑道:“所以这就是我等你的目的。”
双方表明立场,接下来已经不需要再说话,唯有在此地分出胜负,胜者才能完成自已想做的事情!
胡狼在成为银铁城盗贼公会首领之前,是大沙漠最有名的响马之一,绰号“沙里飞”。一件沙漠民族男性惯穿的白色斗篷罩住胡狼全身,他那把能切开风沙的快刀,就隐藏在斗篷下面。
只是他今天想要切开的并非大漠的风沙,而是我的身体!
我跟胡狼目光相接,犹如刀剑相击,仿佛已迸出火花。
高手过招,不需要多余的废话,只一个眼神,双方就已经新领神会。
高手过招,也不需要打得很花哨,只用一招就可以分出胜负!
胡狼出手了。
响马出身的他,一向喜欢主动,不愿被动,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他身上宽大的白色斗篷仿佛纹丝未动,但我敏锐的目光隐隐看到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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