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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的春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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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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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的儿子,余总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其它的家属。”老李断然拒绝了吴琴,以翔兴实业集团公司的名,为我办理了所有的手续。

    吴琴不甘心,她又缠住老李,要老李找出我的证件并出具证明,办理她和我的婚姻登记手续。老李对她说:“婚姻登记手续,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他人不得越庖代俎。等到余总痊愈出院后,他愿意娶你,你就和他一起去办理吧。”吴琴声称,她和我有了两性关系,属于事实夫妻。

    老李驳斥她:“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才是事实夫妻。你不属于这种情况。周婷生了余总的儿子。但是,她没有和余总在一起生活,不属于事实夫妻。她也来纠缠过,被我撵走了。”气急败坏的吴琴,又出示了她的“证据”,口口声声地要告发我的“非礼”。看到“证据”,老李大笑起来。他对吴琴说:“你对余总的不懈努力,公司里除了余总,人人皆知、有目共睹。你无夫、他无妻,有了男女之事也是两厢情愿的自然、正常之事。如果狗急跳墙,硬说余总是‘非礼",你看看他现在的精神状况,又有哪一条法律能定他有罪!就算是有‘非礼"那也是你自讨苦吃!”

    为了息事宁人,不至于让她的纠缠影响我的住院治疗。老李对吴琴说:“要想心理上得到平衡、减少你的损失,我建议,你把‘证据"跟我换点钱。否则,你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成交,你还能有点钱,大家也都省事。要不然,你的‘证据"就一文不值!你要去告发,我就用买‘证据"的钱来请律师,跟你对簿公堂!”黔驴技穷的吴琴,考虑再三。她一边骂着“老滑头”,一边跟老李讨价还价。最后,用她的“证据”换到了五万块钱。

    老李收回了“证据”,当场宣布:开除吴琴和那个黄丽小姐。吴、黄二人,在一片鄙夷的目光中,狼狈地撤退了。

    后来,在我结束治疗、回家休养的时候,老李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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