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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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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之夏】(第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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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苗听了摇摇头,笑了笑。

    她说她不害怕也绝不会放弃我。

    「我们可以逃到北海道去。」

    她说。

    「嗯,我可以打散工,而且我也有些许积蓄。」

    我对她说。

    我没有告诉早苗其实金钱绝不会是问题。

    我很有钱。

    父母因坠机身亡的保险赔偿再加上了为数不菲的遗产足以让我们不用工作也可以过得好好的。

    我没有告诉她是因为我不想金钱进入我们这段关系。

    我宁愿和她一同努力,即使是从事递送Pizza的工作或在路旁小咖啡馆子当女侍应也可以。

    「我们会幸福的,相信我吧。」

    她说。

    我点点头。

    天一亮,我们就往北出走。

    (四)

    我们很开心的渡过了三个夏季。

    和早苗一起生活越久,我就越是确信已找到了人生里的真命天子。

    我们赚的钱勉强足够我们租下一间小公寓以及维持日常开支。

    我从没有从我户口提钱。

    幸福不一定要依靠拥有很多钱的。

    而我们都幸福。

    小苗告诉我她的生命史:她十一岁时就成了孤儿。

    由到了合法年龄起她就一直自力更生。

    她告诉我她一生中有三样东西对她是最宝贵的:她的自由,那银红印第安纳,另一样就是我。

    我们差不多隔天就做爱而乐此不疲。

    当我们都不用上班时,我们就去垂钓。

    我是不喜欢钓鱼的,因为觉得对上钩的鱼很残忍,可是我很喜欢看她钓鱼。

    间中,我们会到附近的小酒吧喝一杯又或在当地的士高狂舞达旦生活就幸福似在天堂里的。

    直至Roberta追踪到我们。

    (五)

    即使在Rober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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