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
(七)认真组织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系列活动,努力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八)帝国旗女性仪仗队队员在任期之内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
(九)帝国旗女性仪仗队队员在职期间,没有履行职责,或工作不认真,经教育仍不改正,且造成不良影响者,将给予免职,并交由校委会决定处罚办法。
第四章帝国旗女性仪仗队新队员选拔要求
第十六条申请加入帝国旗女性仪仗队的同学,必须是京州第一国立女子大学在籍学生。
第十七条新队员以自愿报名的形式申请加入帝国旗女性仪仗队程序
(一)在指定时间内向教官递交报名表;
(二)在指定时间进行面试,通过面试后成为帝国旗女性仪仗队预备队员;
(三)在指定时间内参加入队前训练,通过结训考核后成为帝国旗女性仪仗队正式队员。
第十八条新一届队员选拔与训练任务于当年10月1日之前完成,于10月1日举行交接仪式。
第十九条帝国旗女性仪仗队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优先评优权;
(二)奖励社会实践学分和女性积分,标准如下:
①队长,每学期5点社会实践学分和250000女性积分;
②组长,每学期4点社会实践学分和200000女性积分;
③普通队员,每学期4点社会实践学分和180000女性积分;
(三)参加帝国旗女性仪仗队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条帝国旗女性仪仗队队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帝国旗女性仪仗队章程,执行章程内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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