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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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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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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也因此迟迟地到来了。

    我很喜欢看裴森哭泣亦或隐忍的模样,这种癖好随着偷窥次数的增多而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好像上了瘾,大脑开始与身体产生强烈的共振,这种抽搐般的快意是极致的,裴森是我的仇人,我因“大仇得报”而稍稍满足了欲求,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我不介意他因“喜欢我”而多来找我几次,但自我升上高中、开始被周围无数的人环绕,他看向我的目光便渐渐黯淡了,他不再似有似无地偷瞄我,也不再没完没了地跟在我的身侧,他选择与我较劲,开始阻挠我的复仇之路,再然后被我狠狠打败,露出比小狗还可怜的神色。

    怎么会这样呢?凝望着他,我的身心是惬意的,于是我想——或许这正是因为他是我的仇人吧。

    一直到高二升高三的那段时期,我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大获全胜了,虽说让顾鑫赖淑芬他们像狗一样地活在这个世上的景象其实也没有什么看头,但至少让他们明白了我那时身体上的具体感受,不是么?

    火辣辣的痛感,你们也来尝试一下吧。

    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想死罢了。

    我都挺过来了,你们又有什么不能的呢?

    跟我较劲到底的裴森,终究还是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至此,我打败了他们,我大获全胜,我“大仇得报”了。

    可即便如此,在我临行前的那一天,裴森当着我的面,却还是说喜欢我。

    回望着他坚定的目光,那一刻我浑身紧绷着。【回家的路:WwW.KanQiTa.com 收藏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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