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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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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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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遵从于本能、臣服于欲望,他们对待裴森的态度虽说迥然相异,但做出的决策却往往能达到高度的统一。

    那个更加冷漠的仇郁清总是斜眼瞥着匍匐在自己脚边的落败者,他觉得裴森全身上下的每一寸地方都是那样地可卑可鄙,在他的心中,裴森的“喜欢”不过只是庸人的卑劣阐述罢了,裴森与他人的喜欢并无不同,庸人自扰、千篇一律。

    他认为我最应该做的,是铭记裴森与顾鑫交好的曾经,毕竟他从来都选择旁观,并没有任何一刻同“仇郁清”站在一起,那些为了金钱随意出卖自己身体的选择、那些嘴上说着喜欢背地里却向另外一个男人摇尾乞怜的姿态,无一不是他庸俗可耻的证明。

    实际上从小到大,我宁愿都相信这样的“仇郁清”,因为他看起来是那样的强大、自信,仿佛任何人的存在都无法撼动他的选择,而裴森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一直践行着对“仇郁清”的喜欢,甚至甘愿自轻自贱地,展露出自己柔软可怜的肚皮。

    人总是慕强,这点理所应当,只要仇郁清是一个没有欲望只懂复仇的人,那么他便永远没有弱点,永远不会软弱。

    我想,裴森喜欢的,应当就是那个冷硬的、没有弱点的仇郁清。

    可又是为什么,每当我意图朝着那个“仇郁清”制定好的方向亦步亦趋地走下去,就会有另一道自作聪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呢?

    他是另一个“我”,一个柔软但却更加狡猾、更加工于心计的我,他挑眉摊手叫我索性承认,那些对裴森奇奇怪怪如同电流一般特殊的感觉不是假的,只是我被一种名为“爱情”的东西骤然间眷顾罢了,“这令你感到痴迷,承认吧,离开他你甚至会活不下去。”

    无比坦荡地这样诉说着,我仿佛看见我忸怩在裴森的身体上,抱着他开始诉诉说起了柔软而又做作的爱语,因为想要获得裴森的笑容,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学习起了所谓的“恋爱技巧”,开始想拉着他一同沉浸在那可怖的温柔乡中,柔情的话语与愈发深切的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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