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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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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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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就好像在跟我们说话似的。

    “医生。”虽是这样叫着,可仇郁清的目光,却一瞬不瞬地直视着镜头,就好像在他的心目中,白医生并不是医生,而镜头另一头的人才是能疗愈他的根源似的。

    他的手中握着一个笔记本。

    那玩意儿我很眼熟,无疑,它在我的记忆中出现过。

    此刻仇郁清面色认真地将他翻开,黑色的发丝将他的面庞略微遮蔽,片刻后,他抬起了他张俊美无俦的脸,将那笔记本缓慢拿起,向镜头展示着。

    直到这时我才终于注意到,那笔记本上是没有文字的。

    这么说其实不太准确,毕竟根据撕去的页茬不难推断,它曾有过文字的内容已经被人给撕毁了。

    “在离开他的出租屋时,我就后悔了。”仇郁清说。

    “但又该怎么说?或许我这个人天生就是比较幸运的。”他露出了笑容。

    “在那之后裴森发病,将这个笔记本的事情忘掉了。”

    “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啊,回到家里面就把它拿走了。”

    “现在我偷偷把它们撕掉,从今往后裴森再也看不到了。”

    “医生,我真幸运呢。”

    ·

    是的,我向来是幸运的。

    虽然我的生命是那样轻贱,虽然我的灵魂是那么腐朽,虽然从小到大我都觉得这个世界烂透了。

    但这个世界似乎格外地偏爱我。

    它赋予了我于普世意义而言相对美丽的皮囊,令我能被包括裴森在内很多人近乎痴迷地喜爱着。

    它给予了我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与社会资源,令这世界的小部分话语权被掌握在我的手中。

    它还给了我无与伦比的运气与命数,令我在人生最晦暗的时候遇见裴森,将我拯救,又在我做出错事之时,令他忘掉一切,好让我有机会让一切重新来过。

    懵懵懂懂的阿森,是我最珍贵的宝物。

    他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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