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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1V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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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回:行事艰难(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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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是将孩子送来一段时间,认得几个字,便想着将孩子以“曾入学公主女院”作为招牌,往大户人家家里卖个好价钱。

    更有甚者,送女孩来读书,却不让她们在食堂吃饱饭,而是要求她们将肉菜和鸡蛋带回家中,给父母或是弟弟吃。

    就连书院分发下去,统一形制的衣衫,也让这些父母扒下来裁裁剪剪,改做成了他人的新衣裳。

    永宁说,“在办书院以前,本宫竟不知道京中尚有这么多穷苦的人。”

    因为穷,才会将自己的女儿当成累赘,当成货物,当做牲口。

    相反那些商户不迫于生计,倒是没想过要卖女儿,还问陈娘子这里除了习字还教不教算术,虽然还没有女子当账房的先例,但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学会算账。

    “有个丫头每天天不亮起床,穿着破旧的草鞋从城郊走到书院,她已经十一岁了,启蒙晚,学起来也比小一些的孩子吃力,但她一直很刻苦,就怕书院不要她。”

    “但她刻苦不是为了读书,他也不知道读书能做什么,只知道在女院读书,能够吃饱饭,她在家只能喝刷锅水,和家里人吃剩的野菜。”

    “她就叫丫头,连名字都没有,而这书院里面,还有好多个这样的丫头。”

    她们都将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原以为免费教学,杂费全免还包餐食,减去了所有的负担就能让一些读不了书的女孩读上书,却没有想到真正困住这些孩子的,一直都是她们贫穷的家庭。

    “前几日有个叫招娣的女孩忽然就没来了,听与她关系好的学生说,招娣是被他娘亲用二两银子卖进……卖进花楼当粗使丫鬟了。”

    沉清月也说起了印象最深的一件事,神色哀矜,“得知这件事情之后,我们便拜托逸兴用十两银子将人给赎了回来。”

    那丫头年纪小,这才只是当了个粗使丫鬟,若再长大些,养得好了些,只怕就要挂牌接客当姑娘了,可女子一旦进了花楼,无论做什么这辈子也就看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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