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以为陆霄是个不近女色的另类。
不止她这么认为,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以及稍微了解他的人都这么想。
有钱有貌的富家子弟们从十几岁就开始流水似的换女友,从某一天起,大家来聚会都会带上女伴,如果身边暂时没有女朋友,还有专人提供现成的,一个电话就能叫来一群漂亮姑娘陪同喝酒。
没人不喜欢漂亮姑娘,除了陆霄,他最烦这群人,叽叽喳喳吵吵闹闹,还分散注意力。
几杯酒下肚后大家就开始结对卿卿我我,就剩下他一个孤独且郁闷地坐在中间打游戏。
——没人陪他玩。
当然了,有更刺激的项目,谁会陪他正正经经玩游戏。
一次,就在这里举办的宴会,本来一派和睦,不知是谁半途叫来了两辆面包车的女孩子。那是在深冬里,姑娘们把外套留在车上,只穿薄薄的衣物穿过院子来到派对上,在宴会正是沸腾鼎盛的时候加入其中,刹那间宛如羊入狼群——又或者是反过来。
本来已经喝了酒的人群更为兴奋,很快三三两两捉对厮杀。举目四望,留在客厅的孤家寡人就剩陆霄一个。
平时女孩们都会识趣地避开他,但那天,一位穿低胸超短裙心志坚毅的姑娘决意攻陷这朵高岭之花,她款款挨在陆霄身边坐下,说要陪他打游戏。
陆霄不乐意,他嫌人身上香水味太呛。
几个回合的拉扯后,女孩被推到了地板上,连夜被送到医院,经诊断,手臂脱臼。
罪魁祸首并不认为自己有错,他并不心疼医药费,只是为自己的清白愤愤不平:“分明是她先靠过来。”
其他人憋着笑,有人拍他的肩膀:“是是是,我作证,是她先动的手,你完全是出于自卫目的发起反击。”
“不然就被那对大胸捂窒息了。”另一人补充。
爆发出一阵哄堂笑声。
夏棠站在厨房里听,他们吵闹的声音太大,连里间都听得见。她想起透过玻璃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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