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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是有一点。”
是有一点不高兴。
明明看见本该在千里之外的人出现在楼下,既觉得麻烦,又像有一只小动物在张扬舞爪,用爪子挠着心脏。
明明突然决定叫上这家伙一起去看出租屋,心里想的都是如果是他,要怎么装进这间屋子里。
明明晚餐很好吃,明明看见他的眼睛,心里就像被暖和的风吹得乱七八糟。
可还是不高兴,不高兴得想去捏一晚上的挤压球,在游戏里砰砰砰地把敌人都击毙,戴上拳套去揍沙袋。
“我就是很讨厌这样。”她面对面,站定在陆霄面前,脚尖碾着地面说,“和你在一起,就会让我显得很没用。”
假如她戴着的是普普通通的项链,就不用害怕丢失,也不用担心有人觉得项链不是她的。
假如她和杨柏,或者更正常些的人走在一起,人人都会觉得他们就是一对,不会有人怀疑那是不是她的男朋友,不用总觉得,迟早有一天他们还是会互相陌生。
跟陆霄谈恋爱果然坏处很多。
就好像一个开心的上班族,每天早上都要穿过全市最繁华的街道去工作。
每一天,她买路边煎饼当早餐,驻足看放着昂贵珠宝的橱窗,看着黑丝绒上熠熠发光的宝石,像看着漂亮的招贴画,不觉得有哪里不好。
直到某一天,她忽然有了想“买下它”的念头的那一瞬。
从路边摊,到黑丝绒,到宝石,到她映在玻璃上吃早餐的倒影。
一切都变得不好起来。
“那你。”陆霄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像是灌进了夜风,随着路灯的光缓缓落在头顶。他认真地问,“已经不想继续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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