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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舫斋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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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矢(上)(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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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划过。我本质上是个话唠,却不喜欢对陌生人输出和表达,那很容易被当成说教或者轻易下定义。

    其实我也不喜欢看书,因为我的人生不需要那么多道理和其他人的故事来解闷。

    我总觉得这是很多有钱人家小孩的通病,因为简仲逍有,我也有。自然有人会跳出来反驳,但我不跟别人比,只跟简仲逍比。

    乔小柿看的书可比我多多了。我自然找烂的比,不跟好的比。

    不过说来也奇怪,我在学校时最好的朋友是一个和我性格天差地远的、学服装设计的越南裔女孩,我们俩不同系却修到同一门课一个课题组,她性格慢吞吞的,我正好是个废话连篇的人,有时我自己纠结了半天快要破开迷雾了,她才回答我第一个问题,这种时差感,可以抵消我因消息太多会打扰到她的罪恶感。

    我在WestVancouver的那场典礼的婚纱就是她设计的。

    于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除了乔小柿、和我出生在同一家医院的中美洲邻居女孩Claire,越南裔服装设计师Kaya,还有简仲逍,黄白黑,人种齐全。Claire是白人,乔小柿是半白人,Kaya是黄种人,我是3/4黄种人。

    简仲逍是黑心的人(不涉及种族歧视)。

    他最有名的理论莫过于,他这辈子如果被迫结婚,他一定会养成千上万的小三宁可得性病而死也不要去形而上的地狱遭罪。

    婚姻对他来说是形而上的地狱。

    我问他那万一哪天遇到了真爱却是小三怎么办?要扶小三上位然后一起下地狱吗?

    简仲逍简直是天才,他说:

    小三不用扶,她会自己上位。

    ……

    哪怕经历过休学和祖父过世,我再回到旧金山时也没有任何特殊情结,除了看过一些不错的展览,老派地每天在车上听着貌似倒闭过又恢复了运营的爵士乐电台,我对这个地方没有什么喜欢与不喜欢。简仲逍也在加州念大学,但他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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