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识魅(民俗怪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和气生财6(第3/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两人婚后举案齐眉,过了两年,书生实在心痒难耐,按捺不住好奇。趁着妻子睡着,他偷偷点了根蜡烛。结果发现火光之下,妻子腰部以上是丰满的肉体,双腿却是两根支零的白骨。

    幽幽烛光中,半人半骷髅的妻子睁开眼睛,一声怨恨的长叹:“为什么背叛我?这下子我便不能活过来了!”书生大叫一声,当场吓得晕了过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书生闻到一股扑鼻恶臭,只见床上哪里有什么少女,分明是一具正腐烂到一半的女尸。

    古代常说人走夜路见鬼,其实也是差不多的道理。月光暗淡的晚上,天生火熄了,人举着火炬赶路,有时机缘巧合之下,就会照出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地火照煞,取火的材料其实很容易找。燧石、蜡油、树枝,都是地里长出的东西。谢萦以前还怀疑过,从地下拽一根老化着火的电线上来,没准也能起到相同的效果。

    真正有点讲究的东西是媒介。

    点起地生火的时候要烧的东西,总结出来就是一句口诀:“一等血肉发肤、二等龟甲豘骨、叁等桃柳槐木”。

    最好的媒介,自然是人身上沾过邪祟之气的血肉发肤。比如当时在医院,谢萦就从小旭的头上拔了一根头发——可是现在林建凯人又不知道在哪儿,只好用他常用的东西来代替。

    少女关了灯、拉好窗帘,房间里顿时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隔绝一切外界光线之后,谢萦划了根火柴点燃蜡烛,托着烛台,将烛焰缓缓凑近了宣纸。

    香薰蜡烛散发出一股非常好闻的气味,微弱的火苗燎过宣纸的一角,纸张遇火即燃。

    谢萦屏息静气地等了片刻,直到整张宣纸已经烧得焦黑破碎,里面包裹的耳机盒还是毫发无损,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事情发生。

    重新开了灯,谢萦坐在原地,沉思了片刻。

    突然去吃庙里的香灰,如果不是林建凯自己突发精神病,就是有什么东西在作祟。

    可寻常的

-->>(第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