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识魅(民俗怪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和气生财12(第6/10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将就着说,大爷你将就着听。”她用树枝点了点地面。

    现存于世的鬼怪凶煞,基本都服从一个规则——越强的,越讲理。

    当然,这个“理”指的肯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冤有头债有主,而是它们自己的行事原则。这个原则在常人看来可能相当匪夷所思,但绝对是有迹可循的。

    也就是说,真有害人力量的东西,不会真毫无缘故地随便抓个路人来害。

    比如三台村的那只面具,它自认为是一张傩戏面具,面具自然要戴在演员的脸上。

    傩面缠上了小旭这个宿主,直到把他闷得濒死都没有离开,哪怕和这个奄奄一息的男孩相比,其他近在咫尺的身体更加健壮、更加血气旺盛——因为小旭才是打开五斗柜、取用了它的“演员”。

    反过来说,真的想冲到大马路上随机杀人的东西,往往没那个能耐。

    新横死的鬼魂满腔怨气,六亲不认,要是给他们递把刀,是真的会逮谁捅谁。可人类魂魄离体的时候脆弱无比,天生火晒晒都能化得差不多,连吓人都做不到,更别说杀人了。

    “现在我有一群驴友,在古镇上玩了几天之后,其中一个突然吃起了炉子里的香灰,另一些人暴饮暴食,到胃穿孔吐血之前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谢萦在地上画了一个圈,里面打个问号。“不管他们撞的到底是什么邪,能让人这样,这东西肯定是真有点能耐的,对吧?这群人只在古镇上待了六天不到,反应就这么快、这么剧烈。有这种能耐的东西,要是这么容易被惹上,早就该把这个镇子杀绝种了。”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你随便在哪座城市里走,可能会在路边看到流浪猫、流浪狗,但肯定不会看到一头野生黑熊在街上乱晃。

    “所以,他们撞上这东西绝对不是偶然,这背后一定有人在计划。有人把他们引到了那东西面前,这和把鸡骗到黑熊的笼子里差不多。”

    谢萦举起两根手指,“要么,熊是这人养的;要么,就是这

-->>(第6/10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