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吸了一口。
烟太淡了,可是他喜欢,他喜欢江颐留下过痕迹的东西。
两个人的距离太近,呼出的白色烟雾交织在一起。江颐抬头看了看关越的脸,他长得太出众,从她14岁第一次见到他就这样感叹。
又一个14年过去了,关越已经32岁,眼角已经开始长出一些细小的纹路,但依旧是好看的,甚至可以说更好看了。他比起以前,多了很多身为决策者的沉稳和果决。
“喜欢我的脸?”关越一直都知道,江颐觉得他长得很好看。
“喜欢。”江颐点点头,谁都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只喜欢我的脸吗?”关越凑近,额头抵上她的额头,懒懒地笑着,可眼睛却紧紧盯着她。
江颐笑着,手指抹上他光滑的脸,毫不回避他的眼神。
“如果重来一次,我一定离你远远的。”
关越亲了亲她嫣红微肿的唇,对她的答案毫不意外,轻轻地在她耳边说:“可惜没有如果了,念念,我下辈子还会继续纠缠你。”
“疯子。”
“嗯,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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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11月末,下着雨的傍晚总是格外阴冷。那种寒意是蔓延在骨缝里的冷,能让人的关节都生出锈来。
可是江颐喜欢这样的天气,她打开办公室的窗户,潮湿的冷风能让人头脑清醒。一整天,从醒来到现在,忙到吃不上一口饭,这样的日子,从她24岁和关越分手后搬来英国,就一直在过。
24岁以前,她觉得工作和生活一定要有一个平衡。可24岁以后,她发现只有疯狂的工作才能让自己有活着的踏实感。她需要一个明确的数据报表,有一个清楚的曲线,有公开透明的okr,有直接的评估,来证明她是真的活着。
她总是努力生活,可是生活总是突然一团糟,于是她选择放弃,用工作占满时间。
这是一种病态,可是已经是她能做到最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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