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紫疯狂点头,然后又悲伤地摇头,“可是我手残脚残,跳起舞来简直是灾难。”
越明烽横了他头顶那个可爱的发旋一眼,“想跳就跳,哪儿来那么多废话!”说完,拉着手残脚残的小孩进了人群。
两人嗨了一会儿,人们开始准备食物了,将食材用椰子树叶包好,埋到地上挖出来的大坑里,上面铺上了炭和叶子,燃起火堆。
“哇!这是叫花鸡么?”林紫好奇地盯着那堆火,揉了揉肚子,“好想吃……”
越明烽昨天晚上已经吃过这玩意儿了,就说味道还不错,林紫一听更是要等着吃了。正好两人也跳舞跳累了,干脆坐在了人群边上。
林紫掏出手机来想要给那堆食物拍个照,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电了——他从昨天早晨出门后就没给手机充过电了。
他有些遗憾,倒是没提出要用越明烽手机来照片的要求。他虽然胡搅蛮缠了些,但其实心里也有个度,他明显感觉得出身边这位“叔叔”并不想和他展开除了在这里同游的交集,于是有些东西到了一定的度,就可以收了。
这不是什么小算计,而是出于尊重别人意愿的本能。
所以说为什么林紫明明那么任性,大家却都对他讨厌不起来呢?有的时候明明要炸了,这小孩下一刻却又变得无比乖巧懂事,这还怎么炸得起来?
两个人坐在边上等着,林紫一直笑嘻嘻地看着那团火光。越明烽就想不明白了,这小孩怎么能够一直这样笑着,他脸上肌肉不会酸么?
等了好一会儿,随着旁边大汉的一声呼喝,埋在土里的食物终于被烤熟了。林紫连背包都不管了就冲了上去,半晌,用芭蕉叶捧着两份食物回来,递给越明烽一份,“叔叔!给!”
其实越明烽不太想吃,但面对那双亮晶晶的眼,和小孩脸上沾到的碳灰,拒绝的话就怎么也说不出口。
快到11点的时候,两人要分开了。
各自回各自的酒店。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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