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个人,而他会喜欢的姑娘应该更努力一点,更“不俗气”一点,我应该去看更多的书,应该去懂得欣赏那些方方正正的建筑背后的艺术。
我的生活应该更安静一点,而不是追着满世界的热闹跑。
他们都说我喜欢程厦太辛苦了。
可是我自己知道,做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很快乐、很安静。好像离程厦近一点,就是离我想要的生活近了一点。
室友们都睡了,宿舍里只有绵长的呼吸声,我将脸贴在冰凉的书页上,发了很久的呆,。
是一条微信,来自程厦,他快放寒假了,问我明天要不要一起去买票。
他老是像一个奇迹一样突如其来。
凌晨三点,我一跃而起,冲去水房开始洗我堆积如山的脏衣服。
我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因为我真的太喜欢那个“喜欢他的我自己”了。
我和程厦一起买了票,回家过年。
他没有跟我提女朋友的事情,我也没有问,十几个小时的硬座,我们各自靠着不同的方向,一路无话。
“你怎么了?”他问我。
“没怎么,累,不想说话。”
他等了一会,又道:“压力大?跟哥说说呗!”
“就干活,还有考研。”我叹了口气,还是找了个话题:“你最近干嘛呢?这么久没见。”
“啊?也就一个礼拜没见吧?”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被我看得有些莫名其妙,道:“怎么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我也真的笑出声。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隔了三十四天。
这三十四天,我不停的醍醐灌顶又泥足深陷,不停的想找他,又忍着害怕功亏一篑,仿佛是一场浑浑噩噩的毒瘾戒断,我经常觉得自己想通了,然而在下一个瞬息,又会重新陷进悲伤里。
而对他来说,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世间哪有这样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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